📌股份轉換為新設公司之子公司

date2025/05/24visits15
📘 股份轉換為新設公司子公司,期貨契約怎麼調整?合庫銀行案例解析
當上市公司因集團重組、轉型為控股架構,導致原股票轉換為新設子公司股票時,原股票期貨契約將同步面臨「契約調整」。
本文以假設案例「合庫銀行轉換為合庫金控子公司」為例,說明股份轉換下期貨契約的調整機制與影響。

📌 合庫銀行股份轉換契約調整說明

🧾 事件背景與調整情境
  • 假設合庫銀行辦理股份轉換,每 1 股合庫銀行轉為 1 股合庫金控
  • 停止買賣期間:11/21 至 11/30
  • 股份轉換基準日:12/1,合庫銀行終止上市,由合庫金控接續上市
  • 合庫銀行期貨契約也於 12/1 生效調整
  • 原契約(DRF)12 月份結算價為 18.2 元

🧾 合庫金控期貨上市與新契約內容
  • 合庫金控股票期貨於 12/1 當天上市
  • 對應的新期貨契約代號為:LOF
  • 合庫銀行原契約將調整為新代號 LO1

📊 契約調整對照表
比較項目
調整後契約(LO1)
契約代號
DRF → LO1
開盤參考價
18.2 元(=18.2 ÷ 1)
標的股數
2,000 股普通股
契約價值
LO1 期貨價格 × 2,000 股
📌 調整方式為「名目轉換」:因轉換比例為 1:1,價格與股數皆維持相同,僅作契約標的與代號替換

🧠 實務說明重點
  • 調整生效日即為 股份轉換當日(12/1)
  • 原 DRF 契約將自動轉為 LO1 契約,投資人無需手動處理
  • 新契約 LOF 為標準型合約,代表新掛牌之合庫金控股票,投資人可選擇操作

⚠️ 投資風險揭露
本文章內容僅供投資人教育與參考,並不構成投資建議。
期貨交易具高槓桿與價格波動風險,請投資人謹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,並詳閱相關契約條款與期交所公告資料。

🔚 小結
當股票因組織重組而轉換為新設公司的子公司時,期貨契約將配合進行轉換與代號調整,透過開盤參考價與合約標的同步更新,確保買賣雙方權益不變。
了解此類契約調整邏輯,不僅能幫助投資人降低操作錯誤,也強化面對特殊事件時的交易彈性與信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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